“建议要跟踪项目的建设进度,建立企业用地退出机制,对长期不开发的闲置土地予以盘活,有效提高工业园区土地的利用率。”政协委员贺柏仁针对工业园区有的项目长期占用土地不开发的实际情况大声呼吁。
由于工业园区建设没有现成的成功经验借鉴,属于摸着石头过河,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土地闲置的问题,有的企业长期圈而不建,有的企业建设好厂房却长期不生产,有的企业短时间经营后倒闭,造成土地闲置和浪费。
针对这一问题,贺柏仁委员建言,要建立企业用地退出机制。入驻企业在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土地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应当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入驻企业若出现连续停产一年以上,破产、解散、关闭等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企业清算时土地按原购买取得价执行或收回土地。贺柏仁委员建言,要充分利用现有工业用地,积极盘活土地存量,通过收购、清理、置换等办法盘活闲置土地。把那些停产半停产的小企业腾出来,把有限的土地优先安排给有实力、有发展前景的大企业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兴产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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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