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金星工业园始建于2003年,经过10年探索、建设,目前初具雏形,共引进26个项目竣工投产,合同金额15亿元, 2012年完成工业增加值22亿元,实现税收2000多万元,成为茶陵经济主要增长极。由于园区建设没有现成的成功经验借鉴,属于摸着石头过河,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最突出的是土地闲置问题,有的企业长期圈而不建、圈大建小,有的建好厂房长期不生产,有的短时间经营后倒闭,造成土地闲置和浪费,如:东信棉业2005年签约入园,零地价供地206亩,目前建成74.46亩,闲置工业用地131.54亩,株洲阳光人实业2006年签约入园,供地25亩,建成7亩左右,闲置土地18亩,亿穗食品也存在着少量闲置土地;2006年,周氏纺织40亩土地建成因债务问题至今未投产;立旺食品、金星儿童、顶派饮料等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其厂房用于仓储租赁;鸿福彩印在厂区建设商务宾馆,在未办理任何手续情况下,将工业用地用于商业经营,存在事实上的违规转变工业用地性质现象,造成园区工业产出率低、税收贡献率低,严重制约了园区科学发展。
为此,我建议对金星工业园闲置土地,坚持“用”为先和合法性原则,按照“处置——招商——盘活”的思路,采取“易主、易权、易位”等多种途径,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清理、整治、盘活,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助推园区发展。
一是使用税费杠杆调控。投资商土地闲置除了粤港针织因为国外金融危机导致产品出口严重受阻外,相当一部分是因为投资实力不够,无力投资或者本意就是少投资多圈地,试图通过土地,获得自然增值。对这种行为可按照国发[2008]3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等文件法规,对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对投资强度低、工业产出率低的企业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和土地使用税,压缩企业获利空间,遏制恶意闲置土地、圈地现象,促使业主加快项目建设。
二是运用行政手段处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通过以上手段,依法依规无偿收回企业闲置土地,并通过挂牌、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给更有实力的企业,让其在最短的时间内产生最大的效益。
三是应用法律法规执法。国发[2008]3号文件《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闲置土地处理办法》以及湘发〔2009〕4号文件《关于加快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法规中三令五申,要对土地闲置和违规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的现象进行土地执法,对闲置土地现象,该无偿收回的要无偿收回、该征缴闲置费的要征收土地闲置费,该开征土地增值税和使用税的要开征税费;对未经批准事实转变工业用地性质的,要加强土地规划执法,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该缴纳土地变性费用的要征缴到位。
四是活用转移置换盘活。清理闲置土地是手段,盘活土地资源是目的。对确实有投资意愿但当前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采取置换方式,优先安置具备开工条件的企业项目;对已不适合在开发区发展的企业,在周边乡镇划出等面积土地置换,实行转移安置;对因经营不善导致停产、半停产的企业,可通过招商兼并,盘活闲置工业用地。
(发言人系中共界委员,县纪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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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柏仁
编辑:刘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