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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茶陵县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7-09 16:11:51 字号:

  茶禁毒委〔2015〕1号

  关于印发《茶陵县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15年6月至2018年5月在全县开展为期三年的禁毒人民战争。县禁毒委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茶陵县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我县禁毒工作顺利开展。

  茶陵县禁毒委员会

  2015年6月10日

  茶陵县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市禁毒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县禁毒人民战争的深入开展,特制订我县2015—2018年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禁毒委的统一部署和禁毒工作责任状要求,全面构建“党委牵头,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禁毒社会化工作格局。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打击毒品犯罪与减少吸毒危害相结合、禁毒专门手段与禁毒宣传教育相结合、强化禁毒工作与加强队伍建设相结合、解决当前紧迫问题与实现长远目标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坚决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延,努力开创我县禁毒工作新局面。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力争实现以下目标:全社会禁毒意识普遍提高,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主动发现、打击制贩毒品的能力明显提高;流入我县毒品的数量明显减少;禁毒社会化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健全;2017年我县禁毒工作步入省先进县行列;2018年实现无毒害县创建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禁毒人民战争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禁毒委员会主任江小忠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彭小中;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禁毒委员会副主任王友文;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县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周萍;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禁毒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张伟文任副组长。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苏运良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街道)、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茶陵县禁毒工作考评办法》要求,成立相应机构,并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地和本单位开展禁毒人民战争。

  四、工作步骤和举措

  (一)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全面展开(2015年6月—2016年5月)。广泛动员,明确责任,重拳打击,毒情管控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第二阶段:深化措施、巩固提高(2016年6月—2017年5月)。打防管控不断深化,禁毒工作步入省先进县行列。

  第三阶段:实现目标、总结表彰(2017年6月—2018年5月)。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先进县成果,实现无毒害县创建目标。

  (二)工作措施

  1.打好禁毒宣传教育攻坚战,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各乡镇(街道)和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紧紧抓住全民、青少年、吸毒高危人群这三个关键点,调动各方面力量,整合资源,发挥积极性,开展禁毒预防战役。利用禁毒宣传月和“6·26”国际禁毒日,迅速掀起禁毒人民战争的高潮,真正使人民认识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严重危害性教育深入人心,使党和政府禁绝毒品的方针政策深入人心,使有毒必肃、贩毒必惩、吸毒必戒、种毒必究的要求深入人心,努力减少新吸毒人员的滋生。

  (1)抓好全民禁毒预防工作。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性禁毒宣传教育相结合,禁毒专题教育与普法、科普、公民道德、艾滋病防治等宣传教育相结合。创新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为开展禁毒人民战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2)抓好青少年禁毒预防工作。加强毒品预防示范学校建设,积极开展“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和“无毒害学校”创建工作,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巩固“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的成果。

  (3)抓好吸毒高危人群的禁毒预防工作。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流动人口聚集地、娱乐服务场所、看守所等特殊场所和地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社会无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吸毒高危人群的禁毒宣传和法制教育,提高其自觉抵御毒品的能力。

  (4)充分利用县禁毒教育基地的宣传作用。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职工每年到县禁毒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一次以上,县教育局要督促和指导各学校组织全校师生每年到县禁毒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一次以上。

  (5)建立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吸毒、贩毒、制毒等毒品违法犯罪给予物质奖励,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深入推动禁毒人民战争工作的开展,维护我县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营造全民参与禁毒斗争的浓厚氛围。

  2. 打好侦查破案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毫不动摇地贯彻“严打”方针,坚持以打开路,形成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强大声势。以“打团伙、摧网络、破大案、抓毒枭、缴毒资”为目标,运用各种侦查措施和手段,不间断地发动破案攻势,努力破获一批案件,抓获一批毒贩,摧毁一批贩毒通道和网络,震慑毒品犯罪。

  (1)大力强化侦查破案。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严密把守公路、邮递、物流快运等进出通道,提高对深层次、跨区域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现、控制和打击能力,及时侦破毒品大要案件。

  (2)严厉打击零星贩毒活动。加强对零星贩毒活动规律特点的研究,制定有效的打击对策和措施,扫除零包贩毒市场,努力实现吸毒无来源、贩毒无市场。继续坚持逢吸毒必查毒源,查毒源必追贩毒者的工作方法,全面摸清本地零星贩毒人员和网络情况,力争做到挖出一个,打掉一伙,除恶务尽。

  (3)积极开展监管场所深挖犯罪行动。公安禁毒、监管部门要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情报沟通和信息交流,集中组织开展检举揭发和深挖毒品犯罪专项行动,广泛搜集贩毒渠道、贩毒网络等情报信息。

  (4)重点整治新型毒品的发展蔓延。加强对娱乐场所经营管理者、从业人员的禁毒宣传和法制教育,签订禁毒责任书,建立和完善娱乐场所管理制度。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歌舞娱乐场所吸贩毒活动专项行动”,大力整治歌舞娱乐场所吸贩毒问题,坚决打击寄生在歌舞娱乐场所的贩毒团伙和贩毒分子,严惩纵容、容留吸毒的不法经营业主,依法取缔吸贩毒问题严重的娱乐场所,坚决遏制住新型毒品在我县发展蔓延的势头。

  3. 打好禁吸戒毒攻坚战,努力实现社会面基本无失控吸毒人员的目标。努力提高发现率、戒断巩固率,降低复吸率,压缩毒品消费市场,推动“无毒害社区”创建工作。

  (1)开展“大普查”活动,提高发现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公安、司法、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普查,进一步完善调查登记制度,并建立科学监测体系,对吸毒人员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开展“大收戒”活动,提高戒断巩固率。适时组织开展“全县集中收戒吸毒人员专项行动”,做到“三个一律”,即对吸毒成瘾人员一律强制戒毒,对戒毒复吸人员一律强制戒毒,对患有艾滋病等疾病的特殊吸毒人员一律收治。

  (3)开展“大帮教”活动,降低复吸率。建立健全吸毒人员帮教体系,2015年8月前凡吸毒登记在册人员2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社区要建立社区戒毒(康复)站并落实帮教措施,巩固戒断成果,努力实现社会面基本无失控吸毒人员。

  (4)深化“无毒害社区”创建工作。坚持把创建“无毒害社区”与创建“安全小区”、“文明村(社区)”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真正把创建责任落实到基层党政组织,认真总结创建经验,树立先进典型,不断巩固、扩大无毒害社区覆盖面。

  4. 组织开展禁毒严管战役,坚决防止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物流入非法渠道。要以宣传贯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管理条例》为契机,发动有关企业单位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要按照“规范经营、统一管理、强化监管、杜绝外流”的要求,认真开展整顿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管理秩序专项行动,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本地区、本行业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的基本情况。在整顿过程中,针对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漏洞,建立和完善以监督管理为基础、部门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建立既满足市场正常供应又杜绝非法流失的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管理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提出具体措施,层层部署落实,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专抓专管,切实落实好禁毒人民战争的各项工作任务。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要履行好综合、协调、考核、调度的职责。

  2. 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禁毒人民战争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乡镇(街道)、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发挥整体优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武器,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对毒品犯罪分子要及时依法立案,批捕起诉,该重判的要重判,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交通、邮政等部门要积极参与毒品查缉工作,坚决切断毒品贩运通道。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娱乐场所、网吧、旅馆及出租屋的管理。卫生、食药监、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管制。司法部门要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指导。民政、人社等部门要对生活困难的戒毒人员给与帮扶活动。宣传、文化、教育、电视台、电信等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不断扩大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组织要深入组织开展“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 “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 、“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不断把禁毒人民战争引向深入。

  3. 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各乡镇(街道)、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对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经费投入,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4. 严格追责,确保成效。建立禁毒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将禁毒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单位,依据《茶陵县禁毒工作考评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街道)、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对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工作情况要及时收集整理,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县禁毒办。

 

来源:茶陵县禁毒委员会

编辑:刘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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