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茶陵站8月31日讯(记者 廖礼艳) 近日,县法院开展“打击老赖,见证执行”活动,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当事人,及时采取拘留强制执行措施。
8月27日凌晨5点半,天刚破晓,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在县信用社、潞水政府的配合下,对潞水当地的3名“老赖”予以拘留。这3名“老赖”涉及长期拖欠信用社借款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执行标的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县法院执行法官分别对3名“老赖”宣布拘留决定书。随后,3名“老赖”被戴上手铐、带上警车,在全副武装的法警押解下,送往县拘留所。此次拘留3名“老赖”旨在向全社会表明法院打击抗拒、规避执行行为的决心。通过采取强制措施,对“老赖”进行有效打击的同时,树立法律的权威及司法的尊严。
据县法院相关负责人透露,法院今后将继续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要求,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长期保持打击妨害执行行为的高压态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老赖”拖延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突出问题,致力于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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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电视台
作者:廖礼艳
编辑:刘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