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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解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问题的公告
2016-09-01 08:20:51 字号:

 

茶陵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解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问题的公告

 

  随着城区范围不断扩张,城市化进城不断加快,城区人口不断增加,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多,城区就学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虽然县委、县政府近几年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先后在城区新建了城东、思源两所学校,但仍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仍无法缓解城区就学难的问题。为确保今年秋季开学顺利有序进行,经多番研究讨论,现将进一步解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问题的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城区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年龄必须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城区任何公办学校不得接收低龄儿童入学,对已经入学的低龄新生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二、符合下列两种情况的对象,各城区中小学校必须接收就学:一是经移民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桃坑移民进城户子女(只限签订了移民进城协议的移民户)。二是外地回乡返茶的城区常住户口人员子女,并申请到城区就读的。

  三、符合下列两种情况的对象,城区中小学校可根据学额余缺情况优先解决在城区相应学校就读:一是在城区购房并入住,且手续齐全人员的子女;二是在城区兴办实业,且有相关证件的私营企业主的子女。

  四、允许世纪星学校小学一年级适当降低入学年龄要求,招收2010年11月30号前出生的儿童入学,但是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不得转学到城区公办学校的承诺书(一式三份,家长、学校、教育局各持一份备案),否则不予接收。

 

  茶陵县教育局

  2016年8月31日

 

来源:茶陵县教育局

编辑:刘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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