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航通告
茶海事航字【2019】01号
目前,我县全境通航水域还处于高洪水位。从今日起,我县又迎来新一轮的降水过程,为进一步确保主汛期间人员、船舶安全,避免船舶撞击下游桥梁、闸坝,现决定茶陵县所有砂石船舶、渡口渡船实施禁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航区域:茶陵县境内所有通航水域(含水库);
二、禁航时间:2019年7月12日9:00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三、禁航期间禁止船舶航行、作业,船舶在码头、停泊区停泊好,加固缆绳、钢索,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发生安全事故、损坏桥梁、闸坝的,依法追究船主的法律责任。
茶陵地方海事处
2019年7月12日
来源:茶陵地方海事处
编辑:刘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