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办理全县公证、法律援助等窗口法律服务业务的公告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保证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县将于2020年3月2日起恢复全县公证、法律援助等窗口法律服务业务办理,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恢复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的窗口业务。
二、恢复全县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机构的窗口业务。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尽量错峰前来,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如有异常(超过37.3摄氏度),请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办理业务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并进行实名制登记。
我们将竭诚为您做好法律服务,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如需进行业务咨询,请拨打以下电话:
县法律援助中心电话:0731-25236360;
县公证处电话:0731—25214310;
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电话:0731-25236682。
茶陵县司法局
2020年2月28日
来源:茶陵县司法局
编辑:张李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