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0〕15号
2020年6月23日,茶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刘蕾为茶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刘蕾副院长为茶陵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特此公告。
附:刘蕾同志简历
茶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6月23日
刘蕾同志工作简历
刘蕾,女,仡佬族,1979年2月出生,贵州道真人,2000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文化,现任茶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主要工作经历:
1996.09—2000.07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2000.07—2001.09成都铁路局工程集团第三工程公司干部
2001.09—2004.07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4.07—2005.01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干部
2005.01—2007.06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助理审判员
2007.06—2010.02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2010.02—2011.10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2011.10—2016.12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2016.12—2018.11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一级法官
2018.11—2020.06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2020.06—茶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来源:茶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陈邹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