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茶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1月27日茶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茶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茶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同意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指标体系和工作举措,贯彻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了以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求,顺应了全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强烈期盼,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反映了全县人民的共同意愿,是指导茶陵未来五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号召,全县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接续奋斗,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为全面完成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实现茶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来源:茶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
作者:茶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
编辑: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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