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9日下午,县城管局联合自然资源局、云阳街道等部门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对茶陵一中旁一处违法建筑实施拆除。该构筑物为单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78.31平方米。


经查,该建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由于建设位置特殊,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影响了周边居民正常用水。经工作人员前期政策宣传和沟通,当事人认识到违建的危害性,主动提交了拆除申请。在履行专业安全评估和报请县政府批准程序后,多部门协同配合,顺利完成拆除工作。
此次行动展现了茶陵县坚决推进拆违治乱的决心。下一步,茶陵县将继续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完善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管理秩序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茶陵新闻
作者:段智勤
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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